南宁市私房管理办法?
以下是我的回答,南宁市私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并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
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如果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到相关******查询。
根据南宁市的私房管理办法,私房出租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如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防火设施完善等。房东需向承租人提供合同书面说明房屋租赁要求、价格、责任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同时,私房出租需缴纳相关税费,并定期进行房屋检查和维护,保证租赁环境安全卫生。对于违反规定或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私房,将会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整改要求。
符合宅基地申请不批准怎么投诉?
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上面不审批或者审批不下来怎么投诉,你可以到乡镇土地管理所问问当年你所在乡镇的宅基地申请审报基本上情况如果需要排队等候也是没办法的。每个区县每年新增农村宅基地是有指标有***的,分配到各乡镇基本上是少之又少。不是特殊情况就得按照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等待排队,每年每个乡镇就几个指标。原则上按照先后顺序轻重缓急来申报到区县国土部门进行审批,有些农户报上去三五两年排不上队或者审批不下来也是很正常的。
行政机关不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决定后6个月内向******,***时提交***书和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五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