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做私房菜外送需要营业执照吗?
1 需要营业执照。
2 因为私房菜外送涉及到食品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而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基本证明。
3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则可能面临处罚和法律风险,同时也无法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
因此,在做私房菜外送之前,需要先办理好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许可证件。
你觉得张胖子私房菜馆因克扣女孩工资一事,是不是要关门了?
现在的员工不好管,啥都不怕,还有媒体给撑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哪个单位都不会喜欢,老板也是没办法。旷工在国营单位就开除了。私人老板只能罚钱。罚少了,不管用,罚多了,就是黑心老板。做老板难呀!
中国有没什么比较离奇的刑事案件?
有啊,洛阳***案。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电话,该女子说自己同另外3名女子,被一男子长期囚禁于洛阳某小区的地窖内,而自己正被胁迫,在外与他人进行不正当交易。
警方迅速找到了他们从事交易的场所,找到了3人,在3人的指引下,找到了她们所说的地窖。
该地窖位于一***内,该***的业主叫李浩,***是以他妻子的名义购买,案发后,已逃离洛阳。
他在***内挖了一个竖井,然后又挖了一个横道,横道的末端就是2间地窖,大小不足20平米,里面除了床铺外,还有各种生活用品。
他除了给他们***购生活用品,还给她们购置了电脑和图书,在囚禁期间,曾有人想要逃脱,被他***,还有一位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被李浩和另外几名女子折磨致死,而死去的2名女子,就被埋在地窖他们睡觉的床边。
在他的奴役之下,余下的几名女子不敢再反抗,李浩这时开始逼迫他们网络***,谋取私利。
每次都会把她们从地窖带到***, 怕她们在期间呼救求救,都会一直站在旁边看着,聊完,掐断网线电线,再逼她们回去。
但是这样的收入,他嫌微薄,就想到了别的门路,开始带她们出去做皮肉生意,报警的女孩是最后一个被囚禁的,被囚禁了2 个月后,终于在一次出来从事这种交易时,偷偷用了客人的手机,打了报警电话,这才获救。
获救后,除了报警的女孩,其它的女孩还试图为李浩开脱,恶魔最终得到了惩罚,而留下的却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什么都到了此时,还有女孩为她开脱?细想啊!
处在地窖的人,在这个黑暗封闭恐怖的空间内,因为没有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比,所以渐渐的丧失了善恶的观念,在这个封闭的环境中,李浩就成了他们的天,李浩的“宠幸”可以说相征着她们的地位,为了地位的提升,她们越来越把李浩当依靠。
我这边有一个做生意的雇了辆车去拉货,俩人还是邻居,这个雇主带了货款,夜晚跑车怕困就喝浓茶水,吃饭的时候司机见财起意给浓茶水里下安眠药,把雇主药死了拿了钱又把尸体拉回去埋在自己家后院,跟人老婆撒谎说这个雇主拿钱带小三跑了,然而雇主老婆做梦梦见自家老公在邻居院子土里,非要报警,结果真的在院子里挖到了尸体,
10年前,曾经那个“辉煌”一时的“天上人间”夜总会已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是,15年前,曾经那个被行内称为“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的死,对于许多人来讲,却是依旧记忆犹深。
因为,她靠卖笑,在短短的十年间就挣下了数千万的身家,只是还未来得及好好消受,便惨死于凶杀,不禁令人唏嘘感叹世事的无常;更因为,她的死太过离奇,一直未能找到凶手的有力线索,案件也就无法大白于天下,从而让人产生了太多的遐想。
2005年11月13日,警察接到报警电话,来到了“天上人间头牌花魁” 梁海玲的家中,发现她已经死亡,死因是脖颈被勒窒息而亡。
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梁海玲是死于他杀。
同时,警察还发现,死者家中有不计其数的昂贵首饰,衣柜中仅貂皮大衣就有10多件,名下财产超千万,还有一款400多万的奔驰跑车等。
如果是谋财害命,对于这些财产凶手不可能不动心。但是,根据警察现场发现,死者所有的财产几乎毫无损失。
所以,基本可以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性。
那么,凶手究竟是什么人呢,凶手的***动机又是什么呢?梁海玲究竟是因情被杀,还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势力,或是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秘密?
一时间,梁海玲的死轰动了京城的***圈,各种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
事发后,警察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梁海玲是河北人,死时27岁。17岁高中毕业那年,她和同学结伴来到京城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