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三个,父母已去世,房子没有分,现在是大哥一家住,怎么办?
俩弟兄分家,一人一半。一盘磨一人一扇,一根麦秸折成两截。也就是说,弟兄分家,需要做到公平,否则会造成家庭矛盾。
分家一般是在父母的倡导下进行的。由家族长,或者本家比较亲近的人做为中正人。也有的是在父母死后,由兄弟协商,与本家族的长者进行的。家分完后,写出分单,各自一份,互相签字画押,中正人签字,方可生效。
因为房产分配会牵扯到许多事情,所以,分单内都要说明:路向旧走,水向旧㳘,金石在内的条款。预防以后关系不好时,堵路,截水,家里发现埋藏物引起产权不明的***。
你们弟兄三个,是在父母死后才想分家的。但是,老家只有大哥一家住,你们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们想把家分清楚,就应该坐到一起,拿出一个具体方案。然后请本家当户的来做一个公证,写出分单即可。如果你们的房子占不着,可以让老大继续借用。当然,这是你们兄弟之间的情义所在。也可以折价卖给你大哥,因为是自己人,应该适当时降低一下价格。
如果你们自己要占用,当然分家以后,就由着你们支配了。可以限定时间让大哥搬出,把所有权归还你们。
弟兄分家,往往会闹出意见。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希望你们各退一步,让着对方,和和气气的把家分开,再和和美美的携手度过今后的岁月。
那个房子虽说是父母留下来的,很大可能大哥甚至是连大嫂都为那个房子的建造出了不少力气,也就是说房子本身就有他们一部分。而两个小兄弟在建房时可能还在读书或者更小,对房子的建造几乎没有出力或者出力很少。我家就是这样,房子建造的时候是父母和大哥大嫂,我们俩小兄弟都在外地上学,放***回家,父亲也曾指明这几间是给老二的,那几间是给老三的。可我们毕业后都在城里工作,先是单位分房,接着是房改,后又置换了商品房。几十年了,父母也早已作古,谁也没有提起这房子都给哥嫂住着。更多的是在家时的回忆和坐在当年的饭桌上吃着嫂子张罗饭菜,感受根的味道和同胞的情怀,何来分家的念头!父母在,人生尚知来处。父母去,今生只剩归途。老屋在,尚有来处记忆。哥嫂住着是需要付出维修和维护的,应该感谢才对。
我父亲三兄弟,老家的房子也是留给了我大伯,二伯和我父亲一个六七年代上大学分到地区,我父亲到部队当兵十几年转业也到了城里,相对来说条件好的多,所以老家的房子二伯和我父亲从没想过去分。每家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条件允许就别去分老房子了,没多大意思,兄弟之间就算没什么感情,不到万不得已也别去扯破脸,人嘛,更多是个念想。
看了题主提出的问题,我陷入了沉思,想起了在财产面前家人反目为仇,形如陌人的事情层出不穷!我估计题主是二个兄弟家的后人,应该是侄子辈的人。因为那时父母在时,大哥一家在父母身边一直照料他们的生活,尽了瞻养义务,而两位弟弟都在外对老人几乎没有尽什么瞻养义务!具体要参照《婚姻法》《继承法》!当时那种情况估计两位做弟弟的也没提出异议,也就认同了!这就是大哥的房产了!既然都默认了那大哥想怎么分配都是他的事了,你作为侄子管那么多干嘛!象我父亲兄弟三个没有得到老人一片瓦,一份钱!还不都靠自己生活的好好的!所以说想开点钱财身外之物,象这种老人都不在了,弄的不好农村房子还没房产证或户主的名字早己改成大哥的名字了!官司也不好打,还是不要有非分之想,靠自己一样能把日子过好!再退一步讲大哥一直住在里面,没有地方去,就是官司打赢了,这房子买了,大哥家住那里,法律上对现居房仅一套的还有规定,也不是封存拍卖那么简单的!
不要去干那偷鸡不成反惹一身腥的事!弄的纷纷扬扬让众人成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