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农村“不成文”的规定没人可以拒绝?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外婆去世,出丧前村18大金刚说的段话。他说“谁家没有娘,谁家没有父,谁家不葬娘不埋父,如果你不想参于明天抬棺,请提前告诉我,以后你家的事,我们金刚不参与,要想解决办法有两,一是自己一家人自己抬,二是自己去别村请。这次安排到谁抬杠,谁明天早准时到场,不得推辞”。第二天早上,外婆是七点出丧,6点多18金刚一个不落到场。
通过上面这个我亲眼见到的事,也能说明一点为啥农村不成文的规定没有人拒绝。一方面,农村就那么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次人家家有事,你不帮忙,临到你家了你也不好意思请别人,特别是农村白事,这不是得罪一家人,一得罪就是全村人,除非你以后家里不埋人。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对于重大事情,个体能力难以解决,需要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比如早期的盖房,都是相邻间帮忙完成。
随着社会发展,农村也在变化,原来那些“不成文”的规定也不是牢不可破。原来的村庄圈子也不再是原来的圈子,熟人文化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比如说父母那一辈人,村子里他们之间没有不认识的。到了我这一代,常年在外工作,一年也在家待不了几天。过年回到村子,我们同龄人之间,好多见了面都不认识,那些比我们小的,又没有亲戚关系的就更不认识。也就不存在父辈他们那代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情。第二我们年轻一代,读书在外,工作在外,家里都是老人参与农村的事物,我们很少参与,懂得规定也越来越少,有些“不成文规定”随着时间也被慢慢冷淡。比如,原来孝子见人要下跪,现在基本就没有了。第三,过去我们农村是个人情大于天的社会,现在全社会都一切向钱看,都以金钱相交换。很多原来需要借助邻里帮助才能解决的事,现在不需要了,掏钱就能办。比如现在盖房,没有谁再找邻里帮忙,都是出钱请人做。
农村***遵守的不成文规定,从另一面把城市和农村做了很好区分,但是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很多不成文的规定也在悄然被攻破,我们也无能为力,为愿在金钱化浪潮下的农村还能保留点不被攻破的“不成文规定”,让我们在冰冷的金钱社会里还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随着时代的步伐,不成的规定在农村也漫漫变淡了。比喻大年初一嗑头,接照老规距年三十晚十二时先给父母嗑头,过十二时给夲家叔叔大爷嗑头,初一早给街坊朋友拜年。可现在除少数给父母嗑头外,街坊临居很少有人走动。男女订婚后,如果男方先提出退婚,男方所给女方的钱物全部作废,这也是以前不成文的规定。现在此规定行不通了,退婚不管那一方提出,所交送的钱物全部退换。不成文的规定,有好有坏,好的继续发扬,坏的已被淘汰,这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规律。
对于农村白事的确是一个不成为的规定,大家可以说是不约而同的都来帮忙。其实这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让主家也没有时间去办理这些事,毕竟失去了亲人非常的痛苦,再去张罗这些事也不可能,于是就由村里的人以及近亲属来帮忙料理。特别现在各个村都有红白理事会,一般这些人来主持葬礼的举行,对于村里的其他人来帮忙做其他的事情。
记得年前我父亲去世以后,我们一般都在外面工作,平时根本不在家里面,主要家里面的人情往来靠父亲来走动。去世了以后,我们就回到家里面,具体的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做,于是村里有一个比较近的人帮忙去找那些人。我家的这个比较近的人也就是农村所说的没有出五服的人,他围着村里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几个人,特别去挖墓穴,还有需要填土的人非常的多。
于是红白理事会的主要的一个头过来告诉我的哥哥说,你可以到村里面找着那些人。于是我的哥哥就去了转了一圈,结果到晚上几乎全村在家的户主基本上都来了。有事的直接说一声,但是大部分都说有事也必须来帮忙,有的来烧火,有的来烧水,还有的来洗碗,还有的来挖墓穴,还有的来抬棺材等等人员一应俱全。这或许就是村里的不成为规定,只要家里去世的人的丧主家去上门说一声没有推辞的,或者说没有叫到的人也来了坐坐,看看有没有能忙帮上忙的地方。
在农村这或许就是不成文的规定,村里面只要有去世的人不管你再忙,除非是家里确实走不开,大部分人都会来帮一下忙,不管是年轻的人还是年长的人都来坐一坐。这个时候基本上在以前可能有一定的小过节,只要不是八辈子深仇大恨,基本上都是忽略了这个事情,都来帮一下忙,至少能说上一句安慰的话心里非常温暖的。通过这件事我也了解了农村人的朴实以及农村人不成文的风俗,这种不成文的风俗起到了一些增加亲情或者是感情的桥梁。用农村的话来说谁家都有百年之后去世的老人,帮了别人也就等于帮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