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人说贾府挪用了林黛玉的三百万遗产?
应该是源于夏太监到贾府勒索,贾府捉襟见肘时贾琏和王熙凤聊天时贾琏说:如果再发个三二百万银子的财就好了。既然是用了再字,那自然是发过的这么一笔财的。纵观贾琏出去办的事儿,也只有和黛玉一起到杨州料理林如海后事时最有可能发这么大财。一是林如海家五代世袭候,探花出身,巡盐御史,在古代盐政大臣那可是肥差,有三几百万家财实属正常。二是林如海没有别的近支和子嗣,所有的钱财只有林黛玉一个正牌继承人。而黛玉是一个未出阁的小小姐,自是不管这些,只能有实际监护人贾母指定的贾琏掌管财产。贾妃省亲,贾府大摆排场,又是建造大观园又是买戏子,花费巨大,贾府是当时应该是没有那么大实力的。不能不让人怀疑是林家的财产所致。
这是源于贾琏的话,贾琏作为护送林黛玉回去奔丧的保护人以及林如海后事的参与筹备的人,大都猜测他说的二三百万的银子的进项是指的林如海的家产。个人愚见应该也是指的林如海的作为托付黛玉的代价,林如海五世袭爵,家资丰厚,林家人丁单薄,而且注重文化教育,应该没有多少像贾家那样的纨绔子弟来丧败钱财。再说林如海自己是巡盐御史,那是一等一的肥差,这二三百万对于他来说也都是不是全部家产,林如海的遗产黛玉作为独生女是可以继承大半的,林家还有稀薄亲族还有他的几房姬妾也是可以继承一小半的。派贾琏去也是因为他自己有官职在身,而且办事得力,不至于被人唬弄。而且贾敏是在贾家鼎盛时期加入林家的,贾敏的嫁妆绝对丰厚,古代女子的嫁妆是女子私有财产,是不纳入夫家财产的,也是会传给黛玉的。黛玉也是精明的并非只知吟诗作画的,这些财产肯定黛玉也是心中有数的。三百万财产估计就是托付黛玉的交换代价,是交付贾家库房的,夏太监来敲诈,贾琏也不会拿自己的钱去为整个家族贴补。至于处置遗产中间贾琏肯定也会中饱私囊,但是数目不会这么大的。个人愚见,见笑。
《红楼梦》是隐藏真事的文艺化的历史作品。故作者自占地步,称为“野史”。《红楼梦》是明清交替时期出现的伟大作品,隐写了一些重要的史事。林家的“三百万”财产也是暗指。明朝从1368年朱元璋立国到1662年彻底灭亡,294年,近300年。明朝灭亡后,这300百年的大好江山让满清接手了。这就是贾家霸占林家300万财产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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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府肯定贪了林如海的银子,我倾向于这是真的!但题主所说的三百万,我不知这个数字从何而来?
林如海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又官居肥差。若说他没些资产无人相信,何况贾敏做为老太君的女儿,无论与老太君是否存在分歧或恩怨,她的理财能力也不容小觑。
林如海一病重,贾府立马派了专业人士贾链前去接洽,谈的是什么?自然是林如海的后事,林黛玉的成长,以及遗产的分配!林如海没有嫡系亲属,只有关系不远不近的堂族!
林如海身居热职,皇帝红人,若说那些官场规则一点儿都不懂,没情商没智商,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对于将死之人而言,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银子,而是女儿林黛玉!
好,我把林黛玉托付给贾家!那么问题来了,林黛玉这属于长期托付,林如海势必要付出代价做为凭证。做为宦海明星,他岂会不知贾家缺什么?一缺实官,二缺钱财。实官林如海已无能为力,但银钱却难度不大!
所以,黛玉付托给贾母,代价是银两!这个银两在小可看来,可能性有二,一是终身付托,黛玉嫁给宝玉,一生无忧,此协议达成。二是林黛玉嫁前托付给贾家,协议达成。
林如海也知道,所谓协议只能是口头协议,只要林如海身故,再有协议也是白扯,何况这种协议是见不得光的。可惜他没有别的办法。
由此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林如海大多数的灰色收入给了贾府,做为保障。二是林如海暗中也支付给林黛玉许多财富。(因为林黛玉治家的水平不比别人差,这些事情她都懂得)
所以,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三百万两的事情我不知道,也懒得去查。但是我个人更倾向于这真有一半是***的。首先如果真是三百万两,那不是黛玉的,那只是合同金额而已,虽然贾府毁约,但毁了就毁了,能怎么样呢?